京東開放平臺兒童化妝品商品信息合規規范
(重點梳理)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京東開放平臺第三方商家。
本規范所稱兒童化妝品,是指適用于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
二、商品發布規范
在京東開放平臺發布和銷售兒童化妝品,應提交符合要求的資質:
1.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商品主圖或詳情頁清晰展示印制有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的包裝標簽圖片。
2.兒童化妝品標志
商品主圖或詳情頁清晰展示標注有兒童化妝品標志的產品包裝圖片。
(一)根據國家藥監局發布《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的公告內容,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必須按照《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進行標簽標識;此前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未按照《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進行標簽標識的,應當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品標簽的更新。商家在發布2022年5月1日后注冊或備案的兒童化妝品時,需同步在京東商品主頁面清晰展示標注有兒童化妝品標志的產品包裝圖片;發布2022年5月1日前注冊或備案的兒童化妝品時,需在2023年5月1日前在京東商品主頁面補充展示清晰標注有兒童化妝品標志的產品包裝圖片。
(二)根據國家藥監局發布兒童化妝品標志的公告,兒童化妝品標志的名稱為“小金盾”,標志圖案如下

3.普通化妝品備案、特殊化妝品注冊批件
商品主圖或詳情頁清晰展示普通化妝品或特殊化妝品經藥監局批準的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或藥監局相關產品備案/注冊信息截圖)。
三、商品發布禁止事項
?。ㄒ唬┮罁秲和瘖y品申報與審評指南》,未明示適用于兒童的化妝品,其商品標題、主圖、屬性、詳情頁等不得以圖案或其他形式顯示或暗示為兒童用化妝品。同時取得3C認證未按照兒童化妝品要求申報的兒童裝扮玩具商品頁面不得出現未成年人使用該商品化妝的圖片或視頻,以及明示或者暗示可用于未成年人化妝的描述信息,同時詳情頁需注釋“非兒童化妝品”相關溫馨提示。(申報為兒童化妝品的,產品中文名稱或包裝可視面中應明示適用于兒童等說明性用語;產品標簽(含產品說明書)中應標注“應在成人監護下使用”等警示用語,若無類似用語則不屬于兒童化妝品)。
?。ǘ┙篃o相關成分檢測證明前提下宣傳商品“安全無毒”、“環保材質”、“無毒”、“不傷皮膚”、“成分自然”、“ 天然成分”、“溫和不刺激”、“不含防腐劑”、“不含抗生素”、“不含激素”、“不含香精”等虛假信息誤導購買行為。
?。ㄈ┮罁痘瘖y品監督管理條例》和《識別化妝品違法宣稱和虛假宣傳》,兒童化妝品禁止宣傳醫療術語、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如處方、藥用、治療、解毒、抗敏、除菌、無斑、祛疤、生發、溶脂、瘦身及各類皮膚病名稱、各種疾病名稱等。
?。ㄋ模┮罁痘瘖y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使用人群為嬰幼兒(0~3周歲,含3周歲)的化妝品,功效宣稱僅限于清潔、保濕、護發、防曬、舒緩、爽身;使用人群為兒童(3~12周歲,含12周歲)的化妝品,功效宣稱僅限于清潔、卸妝、保濕、美容修飾、芳香、護發、防曬、修護、舒緩、爽身。
?。ㄎ澹﹥和瘖y品的類目禁止創建在與化妝品無任何相關的類目下(如玩具品類),從而誤導消費者商品不是化妝品,造成使用安全隱患。兒童化妝品的商品類目需準確創建在母嬰-嬰童洗護類目下。
?。┮罁秲和瘖y品監督管理規定》,標識“適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詞語暗示產品使用人群包含兒童的產品按照兒童化妝品管理,非兒童化妝品禁止宣傳“適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誤導消費者可用于兒童人群。
?。ㄆ撸┮罁秲和瘖y品監督管理規定》,兒童化妝品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
(八)依據《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兒童化妝品配方設計應當遵循安全優先原則,禁止發布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脫毛、除臭、去屑、防脫發、染發、燙發等為目的的原料的兒童化妝品。
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