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保健食品市場準入的核心政策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及《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其中,《食品安全法》明確: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首次進口且非補充維生素 / 礦物質的保健食品需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注冊,首次進口的補充維生素 / 礦物質類保健食品需備案,其他保健食品報省級監管部門備案,且進口產品需為出口國(地區)準許上市的產品。

保健食品注冊是監管部門對產品安全性、保健功能、質量可控性進行系統評價審評,決定是否準予注冊的審批過程;備案則是生產企業提交相關材料存檔、公開、備查的過程。

二者核心區別如下:進口注冊申請人與備案人均為境外生產廠商;適用范圍上,進口注冊針對首次進口的非維生素 / 礦物質類產品,備案針對首次進口的維生素 / 礦物質類產品;審批單位均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流程周期上,注冊需 3-5 年(含技術審評、現場審核等),備案需 6-12 個月(系統填報、資料補充等)。

此外,《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營養素補充劑(2023 年版)》包含 15 種維生素、8 種礦物質及 1 種宏量營養素(DHA 藻油);《功能原料目錄》含 10 種原料(如輔酶 Q10、破壁靈芝孢子粉等)及對應保健功能;

《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非營養素補充劑(2023 年版)》將 24 項功能分三類試驗(13 項需動物 + 人體試驗、7 項僅需動物試驗、4 項僅需人體試驗)。

2015-2025 年進口保健食品批準數量統計顯示,2017 年備案正式啟動,2018-2024 年無進口注冊產品批準,2025年目前已批準6款。

2025年,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詢平臺中搜索發現,共有6款進口保健食品獲批,迎來自2018年后的首次破冰!6款獲批產品來自3家企業,其中4款來自中國香港,1款來自印度尼西亞,一款來自新加坡。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審評中心查詢,截止目前,21款進口產品通過備案路徑獲得“藍帽子”。

備案制周期短、成本低,適用于原料在目錄內的標準化產品,需嚴守目錄邊界;注冊制周期長、難度大,適用于創新或復雜配方產品;新功能注冊針對高質量創新產品,可解決保健食品同質化問題,但成本高、周期長,企業需根據產品特性選擇適配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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